省农办: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摆在工作首位,强化措施,务实作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民负担水平逐年下降,不反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组织领导
一是完善领导机构。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已有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我部办负责日常工作。2009年,根据工作需要,将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6个扩大到22个,涵盖所有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同时,督促全省各地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是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成效纳入双文明考核指标体系;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日常办事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制订工作方案,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政策、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和交流学习等形式,加强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2010年,我们组织2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培训班,有490人获得仲裁员资格证书。今年,我们通过组织“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活动,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了干部的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二、广泛宣传政策,营造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一是推进公开,促进宣传。以党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为契机,以政务大厅、村务公开栏为载体,将强农惠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维护农民土地权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项的相关政策纳入公开内容,让农民群众及时、全面掌握相关政策,提高自我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运用科技,扩大宣传。在采用悬挂标语、编发简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的同时,通过开设网站、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等现代科技,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在《湖南农村网》上专门设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农民负担”和“农村经营管理”等专栏,及时发布中央、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相关政策信息600多条,有效提高了宣传效果。
三是贯彻法律,借势宣传。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相关政策法规的重点内容印制成明白纸、小手册等,让农民看得懂、记得住。每年都印制《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和《农民权益知识问答》,免费向农民发放。《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两法”)颁布实施后,组织各地以广播电视、报刊为主要载体,采取开辟专栏、专题报道、答记者问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将“两法”学习贯彻列入普法总体规划和干部普法考核重要内容。
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和备案制,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强农惠农资金正式拨付15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惠农资金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强农惠农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向同级纠风、审计、减负等部门备案。全面推行以“乡镇财税信息网”为操作平台、以银信部门为发放平台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目前,全省除灾情补助、紧急事件救助和节假日慰问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的补贴项目和资金都纳入“一卡通”发放。据统计,全省已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达到140多项、每年发放资金99.28亿多元。
二是加强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制度建设。与省纠风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农民负担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控的办法》,明确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的条件、监控目标及主要监控措施。实施重点监控以来,全省有20个县市区先后被列入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对象,促进全省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平衡发展。与此同时,会同纠风、财政等部门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抽查和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促进整改。2009年,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了6起典型违规违纪案件,起了很大震慑作用。去年9月,对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通报了少数县操作不规范、财政配套不到位、部门配合不协调等问题。5年来,我们每年都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市州落实减负政策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检查的情况均以省委、省政府两办的名义予以通报,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加强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制度建设。“两法”颁布实施后,按照乡村调解、市县仲裁,先调后裁、调裁并举的工作原则,在县市区建立仲裁委员会,在乡镇建立调解委员会,在村级设立调解室,形成以乡村调解为基础、市州县区仲裁为骨干、司法审判为保障、信访解决为补充的综合调处机制。同时,以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监控规模经营为重点,向全省印发了农村土地流转分类别的示范合同文本,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规程。目前,全省有65个县(市、区)建立了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有1042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流转面积达2425万亩。
四、强化督查监管,解决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会同纠风、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明查和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去年9月,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29个省直单位、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共发现违规违纪案件数501个,涉及资金1.97亿元,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对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三次清理,对现行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规范、重新发布。据统计,共取消了不合理收费项目61项,降低收费标准4个,减轻农民负担2301.2万元,退还农民款项459.9万元,查处相关责任人90个。同时,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加大了对涉农部门的监管力度,杜绝部门乱罚款、不合理收费行为;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解决摊派教辅资料、强制买保险、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等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对农民土地权益维护情况的监管。大力推进二轮土地承包确权发证和土地仲裁调处工作。目前,全省共签订家庭承包耕地合同1312.14万份,合同签订率达到97.4%,共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1295.51万本,发证率达到96.1%;依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66个,工作人员386人,2010年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8987起,占受理总量的98%。同时,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行为,加大了保障农村妇女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力度。2010年,全省调处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纠纷38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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