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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溪河乡全面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制度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1-06-16 15:37 来源:未知

统溪河乡在13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度,落实保障民生多项举措,受到群众欢迎。

加强机构建设,构建工作网络。整合村级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站、劳动保障服务室等工作职能,做到资源共享。明确以村民事务全程代办人员和职责,以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四老”人员、工作积极性高的党员为主要代办人员,代办员主要负责为群众直接代办事务以及需转送到乡政府办理的事项,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村级代办员转送的各类事项。为了方便群众,增强群众监督力度,将本地代办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明确代办事项,强化服务功能。将代办事项分为3大类、30余项。第一类是证照审批类,包括农民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入学证明、残疾证、户口本、身份证、医保卡丢失补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户口迁移等。第二类是缴费报销类,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缴费,电费、电话缴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四老”人员补助、家电下乡补助等。第三类是公益服务类,包括低保户申请,生病就医联系,专家技术指导联系,独生子女保险办理,协助贷款、保险理赔,代写文书,代领身份证,帮助联系农产品销售等。

规范代办程序,完善代办流程。坚持代办自愿、便民、公开、依法、无偿、高效的六条基本原则,在实行轮流坐班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了六条代办程序。一下访。代办员经常到农户进行走访,询问群众有无需要代办的事项,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愿望。二受理。对于群众申请代办事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申请人解释清楚。三承办。村代办员受理代办申请后,本级能够办结的事项即收即办;需到乡镇办理的及时送达乡镇,原则上3天内办结;需到县有关部门办理的全程代办或协办,原则上7天内办结或反馈。四回复。群众申请的事项办结后,村代办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未能办结的,解释清楚原因,或在条件成熟后再受理代办,申请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进行评价。五归档。村民事务代办完成后,进行登记归档。六上报。各村向乡上报村民代办事项汇总表及代办过程中形成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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