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阳光危改”让7315户困难农户居者有其房
编辑:蔡娜
发表时间:2011-11-22 09: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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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湖南省桂东县通过明确补助对象、规范资金管理、制定优惠政策、强化监督检查四大措施打造“阳光危房改造”,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09—2011年以来,共改造农村危房7315户,结束了桂东“干打垒”危房的历史。
一、明确补助对象,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桂东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到2008年底全县尚有农村危房2.2万户。为让真正困难的群众居者有其房,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明确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等。并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为防止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出现挤占、截留、挪用现象,成立了由县危改办、财政、审计组成的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制定了《桂东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管理细则》,对危改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一卡通”发放,明确规定特困对象(指五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5万元,其他危改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房屋原则上每户补助3000元。。同时,按照危改户施工进度情况分步发放建房补助款,即主体完工拨付50%补助款,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补助款,确保危改补助资金安全有效拨付到危房改造对象手中,并有效防止了危改户“乱花”危改项目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对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涉及部门收费的项目全部免费,只收取工本费。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简化办事程序,主动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不断优化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同时,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为民办实事、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做到了“县领导联系乡镇,机关(乡镇)干部联系危房改造户”, 全县领导干部捐款累计达176万元,帮工10352个,协调贷款150多万元,调处纠纷30起,有效推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得实惠
县纪委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发放“廉政监督卡”,注明对乡村干部、县危改办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见和监督举报电话,一旦发现危房改造工作中有违纪违规现象,危改农户即可填写监督卡或直接打电话反馈至该乡危改办、分管领导、纪委或县纪委。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并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受贿或截留、套用国家资金的,追究当事人以及主要领导的党政纪责任;对在危房改造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桂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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