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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重点突破 综合施治 深入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

编辑:省纪委纠风室 发表时间:2011-12-02 08: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长沙市按照“统筹协调、各负其责,辖区联动、同城同治”的原则,坚持重点突破、综合施治,率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坚持高起点

我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规格部署,整合各方力量,实施整体推进。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凝聚共识。从去年5月份开始,就着手对医药购销市场流通秩序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听取了专题汇报。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指出,医药卫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将其作为民生之忧来解决、作为民生之基来夯实,矢志为群众撑起“健康保护伞”,构织“民生安全网”。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市委副书记谢建辉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牵头,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把这一惠及百姓的工作抓紧抓实。时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袁观清多次主持召开协调会,要求各单位克服畏难情绪,认真落实职责任务,同时邀请各大医院院长、医药企业负责人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我市第一时间成立了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监察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形成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牵头,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为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挥指导、协调、督办的作用。

三是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动员。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的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以市纪委、市监察局名义印发实施。5月20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邀请省纪委、省卫生厅、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等单位领导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县(市)、各责任单位也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传达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严明纪律。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对专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了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专项治理活动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并营造了专项治理活动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进企业等活动,大力弘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卫生系统组织观看了《医者仁心》和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并开展向武汉小处方医生王争艳学习的活动,以切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纪检、卫生、食药监、公安、工商、物价、社保、税务等部门,以及各区县(市)都设立了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

二、认真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坚持严要求

全市各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及下属门店按照《关于开展整顿规范、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的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一是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市属各医疗机构对近年来药品、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等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2008年以来医院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单张票据1万元以上的税务发票进行核查;严格审核有业务往来的医药企业资质、证照及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医药企业、个体经营者坚决予以清退,确保每家医药企业在各家医院只有一个业务员,只有一个银行账号;成立药事委员会和药事监督委员会,完善了药事管理制度,加强了药品管理全程监督;严格药品准入程序,新药引进严格实行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及新药评审专家评议票决制

二是规范医药企业经营行为。各医药经营企业按照GSP要求,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对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发票以及票、帐、货是否相符情况、向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是否提供正规发票进行了认真清查,对公司药品销售人员的入职、教育培训、参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销售人员有无挂靠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每个医药企业与医院联系业务的只有12名业务员,每名业务员均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一个医药企业与一家医院之间的财务往来只有一个银行帐号,销售药品时提供正规发票,发票上列名销售药品、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内容,且做到发票内容与销售出库单内容一致。

三是规范医疗从业行为。严明卫生从业人员工作纪律,出台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十五条禁令”。加强医疗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以案说法,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三、实施重点整饬,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

我们切实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教育作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坚决查处虚假发票。国税部门对近年来医疗卫生单位取得的单张金额1万元以上的发票和“顶格”开具、“连号开具”的发票以及与供应商的往来明细统计造册,逐份审查真伪,逐户比对核查。检查19家大型医疗单位,组织自查和检查药品、器械供应商3000多户。

二是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工商部门组织力量对媒体发布的医药广告进行集中监测,发现涉嫌违法广告448条。对涉嫌违法的广告及时发出监测报告,要求立即停播并立案查处,先后对一些医院、广告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一批违法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60余条。

三是严厉查处违规收费。物价部门成立医药卫生检查专项领导小组,抽调60余人组成五个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及与医药卫生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医疗机构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取费用、超差率销售药品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某县妇幼保健院自立收费项目收取胎心监护费和产科检查材料费,对少数医疗机构超标准收取床位费、输液费,以及超差率销售药品等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4家零售药店超出政府最高零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是坚决打击商业贿赂。公安、工商、检察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了线索摸排和调查工作,对涉嫌商业贿赂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对医院涉嫌受贿案进行立案侦查。

四、深化配套改革,整治效果力求常态化

我们坚持边治理,边巩固。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深化相关配套改革,力求使治理效果最大化、常态化。 

一是深入推进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落实以省级招标平台集中采购药品和以市级招标平台集中招标采购医疗器械、试剂耗材制度。对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制定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意见。整合监管力量,建立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监管。

二是积极推进“基药阳光工程”。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建立“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库存管理、物流外包和第三方结算,实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就医用药需求。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药物供应链改革。要求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借鉴外地药物供应链改革先进经验,结合长沙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医药分开,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通过专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沉疴多年的顽疾得到有效“诊治”,其“疗效”也逐步显现。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明显规范,医药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医药招标采购行为不断规范,群众看病用药负担得到减轻。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乱象绝非“一日之寒”,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专项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市将通过提升认识抓责任落实、强化教育抓自我整改、严格督查抓制度落实、动真碰硬抓案件查办、深化改革抓长效机制,进一步加专项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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