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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新宁县严把“四关”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阳光运行”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12-05 15:1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新宁县坚持公开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严把“对象准入关、资金发放关、督促检查关、工程质量关”四道关口,将农村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畴,切实做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阳光”运行。截至目前,共打卡发放危房改造资金660万元,为802户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了居住条件。
一、严把对象准入关。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深入村组,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二是认真核查摸底,严格对象的认定程序。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低保领取证、贫困户证明、优扶证及危房照片等有相关材料,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再报乡镇政府予以审核和公示,审核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并由县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随机抽查,然后在《崀山》报和新宁民政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审批。通过层层把关、实地查看和三榜公示,有效杜绝了“关系户”和“人情户”现象的发生。
二、严把资金发放关。为保障资金安全,危改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卡打卡发放。在信用社为危改对象每人开立一本存折,根据工程进度分两次将补助资金打卡拨付到农户帐上,存折由乡镇民政办主任领回后造册发放到对象手上,不得由村组干部代领。同时,组成督查组对存折发放情况进行专门督查,对发现存在有由村组干部等代领的现象,立即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把督促检查关。成立了6个督查指导组,全年对全县的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了3次全面督查。督查采取深入农户走访,进行现场复审、拍照存档,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的方式,对18户超标建房及未按要求及时动工的进行了置换,同时发出通报,对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的乡镇给予了表扬,对进展缓慢、工作懈怠的乡镇给予了通报批评。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18个乡镇在第一环节把关,从房屋选址、到修建、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要进行严格把关,全程监督。要求县民政局是总把关,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实行“户户见面”制,对危改房屋修建提供指导,对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擅自缩小建房面积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全年共发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新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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