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四化”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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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湖南澧县以创建全省一流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目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着力打造优质高效阳光交易平台。截至11月底,实施交易事项122项,完成交易总额12.7亿元,其中工程招标35项,成交金额6.5亿元,土地出让20宗,成交金额5.5亿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3件,政府采购项目64个,成交金额6763万元,大大提高了政府服务效能,增强了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硬件建设标准化
设施完善。 2011年1月1日,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启动运行,建筑面积近1200平方米,设有300平方米的展览和休息大厅、能容纳上百人的招拍挂大厅以及开标室、评标室、报名受理室、监督监控室、代理机构和专家评委抽取室、办公室、接待室,完善的设施能更好地为交易提供场所、为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监管提供条件。
设备齐全。该县建立了包括具备自动拨号、语音通知、短信提示功能的代理公司与专家评委随机抽取系统在内的9大先进系统和1个交易网站,特设了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和SONY F400X工程型投影仪系统以及便于信息公开的双基色LED超大电子显示屏,另外还安装了8台海康DS-2DM1-612H标清网络球机、2台42寸优色液晶监视器和16个IT企业级硬盘。
二、软件开发科学化
科学设置平台机构。按照“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原则,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个机构,从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管办分离、相互制约”的新机制。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和领导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和重大监督事项的审核把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事项的组织、服务和场内管理。
科学构架监督体系。成立由纪检监察、检察、发改、财政、建设、水利、交通、工商、审计等相关单位监督监察人员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下设监管办公室,各单位派1-2名常驻专业监督人员实行集中办公,由纪委执法监察室具体组织负责。力求在不改变现有法律框架和部门职能的情况下,将监督主体整合起来,实行多方位、全过程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科学设定运行模式。在不违背法律框架和损害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进驻交易中心的交易事项坚持“十个统一”,即:统一受理申报、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接受报名、统一建立财务账户、统一代收代退保证金、统一收取交易费后分头拨付、统一抽派专家和中介交易机构、统一组织交易活动、统一发布结果公告、统一出具进场交易证明,确保交易有序运转。
三、平台管理精细化
三、平台管理精细化
抓人员管理,培育一流的监管队伍。对交易平台工作人员精心挑选,规范培训,定期考核,并对其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招标人、出让人、转让人、采购人、代理人以及交易相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和纪律作出制度约束。
抓环节监督,落实“三公”交易理念。主要把握以下“十道关口”,即:行政审批关、财政评审关、机构评估关、招标代理关、信息发布关、专家评委关、交易底价关、交易制度关、交易程序关、标后监督关。在一次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完成后,发现有一个假借他人资质中标的人,立即依法取消了其中标资格。对于交易信息不对称、知晓率不高的问题,该县除在法定的媒体公布信息以外,还采用了电视和交易网站公告、短信提示、电子显示屏公示等手段最大范围内发布信息。
抓制度管理,构建交易的长效机制。通过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梳理,该县推行了九项制度,即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和备案制、国有资产处置核准制、公司或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查询“黑名单”制、代理公司和专家评委随机抽取制、代理公司和专家评委准入退出制、重大事项会审制、工作联席会议制、日常监督考核登记制、土地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结果遴选机制和土地出让前期会审制,确保交易阳光运行;六条管理规定,即澧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监督规范化操作办法、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交易基本规则、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交易中心六项禁令、交易工作流程,以便交易平台操作,更便于各方主体学习了解。
四、提供服务优质化
四、提供服务优质化
抓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2009年底,该县建立了近13000平方米的县级一流政务服务中心。交易中心设在政务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具备的行政审批、要素配置、社会服务、行政效能监察四个“功能平台”,实现了有形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的“无缝对接”,提高了审批效能,降低了监督成本。
建好澧水流域专家评委中心库,实现资源共享和优质服务。经省发改委批准,该县建立了澧水流域专家评委中心库,实现澧水流域区县(市)专家整体联动、资源共享,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办好投诉中心,做好平台坚强后盾,实现全程跟踪服务。在40个窗口单位、362个项目、196名工作人员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时,县纪委监察局专门设立了“行政效能与优化经济环境投诉中心”,负责窗口单位人员、项目入驻和群众满意度现场测评;设立了一个副科级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察室,专司交易中心监管。(湖南澧县纪委 柳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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