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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建立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四项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12-19 09: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是建立实时监控机制。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每天网络舆情的收集、监控,对重点新闻网站和重点论坛要实行24小时监看,以及时发现、收集本地本系统涉及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舆情信息,并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每月定期向县纪委办公室报送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腐群体性、倾向性、突发性事件、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等舆情信息。
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行“三个第一时间”制度:对重要舆情信息经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审阅后,第一时间报送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网络信息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对发现的纪检监察职能范围内重要舆情线索,在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填写《蓝山县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办理单》,按照办文程序,报送县纪委监察局相关领导审签,及时转县纪委有关职能室或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督办,并形成文字材料,向县纪委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核查督办后,经分管领导审批,报领导小组和主要领导审定,由县纪委宣教室负责与宣传新闻部门的联络,第一时间成立网评员队伍,并组织撰写网评文章,通过重点新闻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舆情平稳平息。对恶意攻击、散布谣言、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负面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置。
  三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信息中心、新闻中心(蓝山政府网、蓝山新闻网、红网论坛蓝山站)、广播电视台等单位(重点新闻网站)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和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应对和处置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协调机制,搞好互相配合。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未经组织授权,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媒体采访。对于违规发布重大事件信息,导致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重大事件信息,严重影响事件处置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蓝山县纪委办公室 廖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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