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开展勤政廉政巡查 创新监督检查方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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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东安县纪委结合实际,借鉴巡视工作形式,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制定实施了《东安县勤政廉政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形成了以巡查为抓手的长效监督机制,成为加强党内经常性和系统性监督的重要形式,使反腐败工作关口不断前移,在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勤政廉政巡查制度,是东安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措施的一次形式上的借鉴和方法上的创新,旨在通过开展勤政廉政巡查,重点检查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全面掌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不足,倾听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促进被巡查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着眼巡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对巡查工作进行了精心的安排部署。
1、合理选配巡查组成人员。县委高度重视干部勤政廉政巡查工作,确定巡查组以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和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任副组长,其他纪委常委和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这样的人员组成,确保了对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工作,从日常工作情况到重点工作环节的全面了解,形成了组织、纪检共同监督的网络体系。
2、科学确定巡查对象。巡查工作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在确定巡查对象时,既考虑到全面,力争在5年之内把所有正科级单位都巡查一遍,又注重突出重点,重点集中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掌握重大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拥有行政审批、执法管理权限等部门单位;同时参考了四方面的因素:哪些单位在贯彻落实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方面容易发生问题或存在漏洞;哪些单位在执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指示方面还不够坚决、彻底;哪些单位的信访举报反映较多、解决问题进展迟缓、力度不大;哪些单位党风廉政日常工作未能结合实际、开展的还不够活跃。综合这些因素,确定巡查对象,集中力量解决问题。
3、根据实际确定巡查内容。巡查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使用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正确集中的情况;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在政治生活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在重大决策,特别是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的情况。二是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从政治上和全局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牢牢把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的情况;建立和落实“五个三”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情况。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四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情况;领导班子团结共事情况;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存在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五是干部作风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情况;贯彻执行《东安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情况。六是机关效能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省、市、县部署的重点工作、重点制度规定和限期解决的突出问题等情况;是否存在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在巡查的具体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的单位,突出巡查重点;针对不同时期,突出工作重点。如今年我们在巡查县水利局时,我们重点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我们对党务公开、公务用车、规范津贴补贴、基层站所评议等工作进行了重点巡查。
4、细致安排巡查程序。在勤政廉政巡查工作中,我们针对每个被巡查单位都制定了《勤政廉政巡查工作方案》,规范了巡查程序。采取发巡查通告、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会后反馈意见和整改提高等几个步骤进行。我们根据巡查工作的需要制定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民主测评表》以及个别谈话提纲,通过这两种不同的方式,了解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勤政廉政两方面的表现和群众的公认程度;按照巡查内容,制定了《巡查工作资料检查表》,检查被巡查单位的有关资料。
二、扎实开展巡查,确保巡查效果
在整个勤政廉政巡查工作中,我们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搞好宣传发动,做好前期准备。县纪委常委会确定被巡查对象后,巡查组提前一周通知被巡查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一天到被巡查单位张贴巡查工作预告,告知巡查工作时间、内容、方式等有关事项。鉴于勤政廉政巡查工作在东安县是初次实施,被巡查单位对于巡查工作各个环节还较为陌生,掌握起来还有难度,县纪委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宣传发动。巡查组抽调相关人员提前进驻被巡查单位,要求被巡查单位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制定《勤政廉政巡查工作方案》,提前了解掌握有关情况,指导被巡查单位做好各种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筹备组织好巡查动员大会。
2、扩大群众参与面,全面真实了解情况。为使巡查工作更贴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到被巡查单位的勤政廉政工作情况,我们扩大了巡查活动参与面,除被巡查对象单位的全体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外,乡镇扩大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站所负责人。在巡查大会上,由巡查组长作巡查动员讲话,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求被巡查单位要以巡查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消顾虑,积极主动真实反映情况,确保勤政廉政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3、严把“三关”,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巡查工作的关键是要准确了解被巡查单位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的真实表现。巡查中,我们重视把好“三关”:一是民主测评关。发放《民主测评表》,通过统计各项内容的得分情况,分析出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勤政廉政两方面的表现和群众的公认程度。二是个别谈话关。个别谈话在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中进行,班子成员全部谈到,根据情况个别谈话的范围还可扩大为机关全体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三是查阅资料关。巡查组根据巡查制度的规定,按照《勤政廉政巡查工作资料检查表》,逐项对照查阅被巡查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4、把好“三个环节”,严格督促整改。我们通过把握“三个环节”确保督促整改的成效。一是提出巡查整改意见。巡查组根据巡查情况,通过对“三关”检查了解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被巡查单位的综合意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民主测评结果一并报告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巡查情况反馈。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巡查意见进行综合审定后,由巡查组在一周内召集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进行情况反馈。三是制定整改措施。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巡查组反馈的有关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的情况在集体谈话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巡查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勤政廉政巡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成效日益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县各级党组织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一是各级党组织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工作思路,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了全年工作的总体布局,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制度措施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抓好落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县上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工作责任。
2、通过对巡查结果的运用,有效促进了被巡查单位的中心工作。在整个巡查活动中,巡查组都是带着问题深入被巡查单位开展活动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掌握重点项目建设的单位和部门,巡查的目的性、针对性更强,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通过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正式反馈巡查意见和班子集体谈话等形式,极大的触动了被巡查单位对巡查结果的重视。例如,县教育局根据巡查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积极开展师德教育,规范教师行为,坚决纠正乱补课、乱收费和克扣学生伙食费的问题,有效促进了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勤政廉政巡查,这种日常性的监督检查方法,能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立显成效,有效避免了年终一次性集中大检查的不系统和不深入。巡视的结果实行“三个挂钩”: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和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使巡查制度真正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今年我们在巡查的12个单位中,共查处违纪违规资金500多万元,处理党员干部3人。
3、通过巡查工作,促进了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勤政廉政巡查工作,一方面是对被巡查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一种检查方式,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巡查能更加贴近一线,扑下身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促进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迈上了日常化、制度化的轨道,更好的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例如,我们通过在巡查中了解到群众办事走“回头路”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就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有关制度和纪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了相关纪律规定,还开通了“12345”县长热线,直接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机关干部管理,约束了干部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根本好转。(东安县纪委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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