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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未知
    今年8月以来,花垣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高检院提出的“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五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第一步,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其职责;第二步,采取“自己找、同事帮、科长审、群众评、班子定”的方式,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一般岗位“三个层次”,重点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环节、规章制度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第三步,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机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第四步,围绕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对照岗位要求、规章制度以及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提出与风险点逐一对应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第五步,全院干警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提出的防控措施予以承诺落实。同时,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效果,对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院党组层层审核,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通过开展风险防控、风险查找和签订廉政承诺书,强化了干警岗位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深化了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廉洁从检,实现制度管人、管事。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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