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要求: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构建防治长效机制

(12月28日上午,湘潭市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
12月28日上午,湘潭市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会议总结了2009年以来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工作。
今年是“小金库”专项治理收官之年。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集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0年主要针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1年进行了全面复查。经过三年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我市先后组织了1245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524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为100%,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68家,涉及金额1637万元;全面复查1769家单位,复查率达到100%;开展重点领域检查453家单位,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28家,涉及金额1153万元,其他违纪金额6306万元,追缴财政833万元,补缴税款96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47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在“小金库”专项治理整体推进过程中,我市逐渐实现了监管常态化,构筑了日常监督检查和部门联查联处两道坚实防线,建立了全市治理“小金库”防、查、处“一体化”工作体系。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平充分肯定了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成绩,他指出,历时三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已经结束,但防治“小金库”任重道远。我们要打一场 “小金库”治理的“持久战”,纪检、财政、审计、公安、税务、银监等职能部门要充当“主力军”,对责任追究要打出“组合拳”。张建平说,要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首先要强化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法纪观念和廉政意识,构建“不愿设”机制;其次要强化管理,加强制度约束和防控措施,构建“不能设”机制;另外要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和追究力度,构建“不敢设”机制。
会议下发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 “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并对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湘潭县、湘乡市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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