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纪委:规范评比、考核、表彰等活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娄底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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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娄底市纪委召开会议,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考核活动实行严格控制并予以进一步规范。
会议决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008年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考核活动通知》的文件,不得擅自设立新的评比、达标、考核、表彰项目,对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评比、达标、考核、表彰活动在检查前须报市纠风办备案;确因工作需要或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设立评比、达标、考核、表彰项目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评比、达标、考核、表彰之机敛财敛物,对违反规定的评比、达标、考核、表彰活动,被检查考核单位可以不予接纳、财政部门不拨付考核工作经费。同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娄底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善明在会上指出,市纪委、纠风办一定要采取过硬措施,坚决遏制和纠正这种恶习,各种评比、考核等项目一律不准发红包、务餐费,城区内一律不得接待用餐。他强调,今天会议之后,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纠风室要严格按照会议的要求,严肃处理,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要处分,《大事小事》栏目跟踪报道。
举报电话:市纠风办(8314053)。(通讯员 周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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