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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住建局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澧县住建局围绕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勘察设计的招投标行为和市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各项招投标监管制度,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全县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明显规范,去年来共备案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35个,招标工程金额 5.3亿元,所有招标工程项目没有一起书面或网上投诉,提高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共利益。
    加强招投标各项备案审查。澧县住建局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招标条件备案审查,在工程招标发布信息之前,招标人应提供的资料必须通过政务中心窗口提交备案,否则不予进入下步程序。二是招标公告信息备案审查,凡是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信息不予通过。三是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各项法律和文件规定,符合工程实际要求,凡是量身设置条件、擅自设定歧视性条款的招标文件不予审查通过,必须改正后才能发出。去年共审查招标文件35份。四是中标通知书的备案管理,所有中标通知书均按湖南省住建厅要求予以网上审查备案。
    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的审查。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要求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去年以来,澧县住建局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管,凡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以县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金额为招标控制价依据。凡非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均参考常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常德城区房屋建设工程最低限价指标(第二期)的通知”公布的最低限价指标,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不予备案通过。
    加强对招投标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管。澧县住建局根据不断变化的建筑市场实际,把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律性,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监管,代理公司的选定采取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代理公司在履行代理职责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和省市文件的要求。同时代理人员在上岗执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二是加强对业主方的行为监督。三是加强对建筑业的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所有应登录监管信息平台的项目全部按要求登录。四是坚持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不能够重复押证上岗。否则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接受投标或是废标。
    加强部门之间联系形成监督合力。澧县住建局积极探索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新模式,着力加强与县纪检监察、发改、政府采购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参与,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从造价审核、信息发布、中标公示、合同备案、人员审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力度,解决了“虚假招标、低价中标、阴阳合同” 三大问题,从源头上预放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澧县纪委  庹朝生  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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