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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试点建立村民监督小组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1-09 17: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株洲市荷塘区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职能为重点,改革创新农村基层纪检组织的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在明照乡等13个村试点设立村民监督小组,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决策部署情况,“两委”班子廉洁自律和作风纪律情况以及村财务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行监督。村民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委员三名。村支部书记、支委,党员村主任、党员村干部不得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由乡纪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监督小组长定期向乡纪委报告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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