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克保:大力发展非公经济 加快推进富民强省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非公有制经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机遇,不断开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局面。
“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顺时应势,进一步加大了非公经济发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省非公经济完成增加值9028亿元,占全省GDP的56.3%;实缴税金742.9亿元,占51.8%;在二、三产业安排就业1978万人,占86.3%。非公经济已经成为全省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吸纳就业的“主渠道”、财政和居民增收的“活水源”、社会和谐的“调节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非公经济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必须不断深化认识,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发展非公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立足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加快发展非公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之一。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方针相比,我省非公经济发展仍然很不充分。从主体数量看,全省私营企业18.5万户,每千人不到3户;个体工商户137.5万户,每千人只有20户,合计不到23户,离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每千人45户企业的水平相差甚远。从发展实力看,全省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仅240万元,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本不到5万元。从发展领域看,非公经济集中在加工、生活服务等传统领域,很多领域才刚刚进入甚至仍然徘徊在“大门”之外。显然,我省非公经济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加快发展。
立足推进“四化两型”、富民强省,必须加快发展非公经济。从我省的经济结构看,当前非公经济已牢牢占据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要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必然要求非公经济发挥更大作用。从统筹城乡发展看,作为农业大省,我省农村人口近4000万,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只有通过抓全民创业、抓非公经济发展,把越来越多的农民转化为“市民”,引向企业和城镇,才能使城乡发展全面协调、相得益彰,使广大群众尽快富裕起来。从经济增长动力看,只有全面放开民间资本、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才能推动投资快速增长,进出口大幅增加,消费带动持续有力。应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
立足实现湖南经济社会后发赶超,必须加快发展非公经济。这些年,我省经济发展增速提质,经济总量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十强,但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其中,非公经济差距尤其明显。以浙江为例,2010年经济总量居全国第4位,主要支撑就是非公经济,其比重占70%以上。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有175家,湖南只有8家;全国百佳产业集群中浙江24个,湖南只有2个。可以说,我省与浙江相比,最大的差距就在于非公经济发展不充分。当前,山东、广东、贵州、山西等兄弟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我们应奋起直追,加快非公经济发展。
非公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发挥好体制优势。非公经济具有与生俱来的体制优势,产权明晰,责权对等,开拓意识强,市场反应快,决策机制灵活。应善于把这种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进军新领域、发展新产业、实现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全省转型发展中起到先行、引领的作用。发挥好产业优势。我省非公经济已经在转方式、调结构上迈出了可喜步伐。在传统产业领域,建成了一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在新兴产业领域,民间资本大量进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和生产性服务业。应继续利用现有产业基础,保持转型发展的良好势头。发挥好民间资本优势。经过多年发展,全省积累了较大的民间财富,许多拥有大量资本的海内外湘商都有回湘创业、回报家乡的意愿,这是加快我省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应进一步加强有序引导,竭力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其对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撑作用。
非公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应瞄准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拓宽发展领域。积极适应农业产业化需要,大力发展“工厂”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自觉适应新型城镇化需求,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大力发展物流、信息、融资、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家政社区等生活性服务业。完善发展模式。打破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创业模式,以资金、技术和产品为纽带,探索组建大型民营企业集团,走联合发展之路。科学定位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搞好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和配套设施建设,引导相关企业向园区聚集,走“专精特新”和集群发展之路。树立生态环保、节约高效的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走绿色发展之路。强化创新驱动。坚持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投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使民营企业尽快成为研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一方面,改革体制机制,推进管理创新。另一方面,抓住世界产业格局深度调整、区域合作日益深化的机遇,不断加快开放发展步伐。
非公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应充分发挥企业家的领军作用。民营企业家应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当好企业转型发展的“领头羊”。开阔视野。牢固树立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密切关注发展大势,紧盯产业发展前沿,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捕捉市场信息,实现“老板”向现代企业家的转变。提升能力。结合企业发展实践,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准确把握和充分运用国家政策举措、国际贸易规则、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提高现代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科学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努力成为学习型、创新型的企业家。强化责任。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努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坚持人本发展、和谐发展,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和民生改善;坚持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在抗灾救灾、扶危济困、事故处理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经济预测和指导,着力解决盲目发展问题。高度重视国内外综合经济信息的搜集、分析、利用工作,科学预测经济发展趋势和走向,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宏观指导。加强国内外行业产能、市场空间和技术水平的分析,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加强产业指导,引导非公经济进入增长空间较大的产业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做好国际国内资源要素长期趋势和短期动态分析,为非公企业合理组织生产经营服务,尽可能地避免投资失误,提高经营效益。
不断强化政策支持,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问题。全面清理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和准入条件,真正做到各类市场主体在法律和政策面前一律平等。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加强财税、金融、土地、劳动等政策研究,不断完善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严厉打击“三乱”等行为,强化行政问责,确保国家和省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大力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融资问题。充分发挥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主渠道作用,鼓励和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信贷门槛,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积极引进外地银行、组建村镇银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形成银行业良性竞争、优势互补的格局。继续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壮大担保实力和规模,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大力发展融资服务机构,积极促进非公经济股权融资,扶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上市融资,扩大非公经济直接融资规模。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监管,激活民间投资活力,促使其转化为产业资本。
切实保障土地供给,着力解决项目落地问题。将非公经济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切实保障重点民营企业发展的用地需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大力加强非公经济工业园区和创业基地建设,促进大中型企业进园区、小微企业进基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民间资本投资的公共工程、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可采取优惠供地或划拨供地等方式给予支持。加强土地开发,尽量多利用丘陵岗地,盘活利用闲置土地,促进土地占补平衡,争取更多非农用地指标。
加大劳动力组织和培训力度,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用工问题。加强人才需求预测与供需对接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持续推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有效解决就业难与用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加强我省产业发展和就业形势宣传,促进农村和城镇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动员外出务工人员回湘就业、创业。大力提高工农业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减少用工数量,扩大劳动力供给总量。建立健全非公企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流转、保护机制,为非公经济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综合施策,着力化解当前非公经济发展困难
把握重点,加快推进非公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深化认识,增强加快发展非公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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