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创新工作方法 基层民主彰显活力

一、民主测评激发干部工作活力
该市在乡镇大力推进机关干职工年终述职测评四步工作法。首先,由乡镇机关干部围绕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及各部门考核责任状,结合自身2011年工作当中“最难忘的事、比较有成就感的事、比较遗憾的事”三个方面进行脱稿述职。述职完毕后,再由乡镇机关职工进行互评打分。然后,乡镇主职干部及分管领导以会议形式对各部门进行点评,点评完毕后所有党政负责人对机关职工进行打分。最后,工作人员对机关职工互评分、领导干部点评分以及日常考核分得出每位机关职工最终的绩效考核分。述职测评四步工作法大大激发了机关干部认真履职、创先争优的活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机关干部的大力拥护和支持。
二、目标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全面推行承诺督办制。该市成立了乡镇督办、产业督办和机关督办三个组,均由县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小组长。督办工作组以定向督办、专项督办、调研督办、通报督办等方式开展督办工作,对各乡镇先后开展了5次集中督查,发现、挖掘了各乡镇的特色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指出各乡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限期整改点评意见。例如,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根据机关督办组的意见,认真完全失地农民生活困难的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了《韶山市完全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得到了百姓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认真落实五制管理。对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公开承诺制、绩效评估制、表彰激励制和过错追究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
严格执行“预安销号”。该市在清溪镇大力推行“预安销号”制度,即每月预先将各项工作细化,进行统一安排,责任到人,明确标准,限期完成,月底进行考核,按完成任务情况逐项消除的制度。该制度的推行对于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化、计划灵活化、落实程序化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推行“步行工作法”。为更好的为群众服务,该市大胆创新,制定了“步行工作法”,即将部分乡镇划为数个责任区域,每个责任区域明确联点领导与责任干部,明确要求所有干部职工每日至少到责任区域步行工作一次,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解决有关问题,建立民情日志,做到每周一汇总,每月一讲评。通过步行工作法切实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三、 公推直选扩大基层民主
程序民主。通过“两推一选”推选代表,通过党员干部自荐,党员群众联荐、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候选人。
宣传广泛。通过宣传,党员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参与投票的党员达87%。
作风务实。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的总结了上届党委、纪委的工作,明确了新一届党委、纪委的任期目标。代表和党委委员候选人素质高,镇党委和党委委员做到了公开承诺,诺而有信。省纪委领导在银田镇调研室,对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 四议两公开”促科学发展
该市在村、社区党组织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四道会议+两公示”,凡是村(社区)的重大事项决策,都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做决议。该市银田镇多个村党组织拿出了年初的工作规划,80%以上的村党支部领导完成了今年的水利冬修工程、饮水工程,道路硬化,大棚蔬菜推广等工作。两年多的实践表明:“4+2”工作法是改变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效途径。通过“4+2”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调动了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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