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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易发多发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一事,加强社会监督力量,近日,辰溪县政府决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辰溪县政府规定,凡该县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电力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件、书信、来访等方式,向该县安监局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必须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严禁泄漏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凡所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1000元奖励;如果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3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被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承担。(辰溪县纪委  陈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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