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积极实施“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程”

近年来,湖南省邵阳县全力实施“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程,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建设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晰、办案无人手、工作无场地等问题,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机制体制和管理模式,明确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业务和人事以上级纪委管理为主,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调动及提拔重用建议权归县纪委同时规定乡镇纪委书记排序在党委副书记后,为“第一委员”。 按照政治、道德、业务“三过硬”的要求,选优配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规定中心镇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3人以上,一般乡镇纪委专职工作人员在2人以上。23个乡镇全部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在落实好专用办公场地的基础上,今年,县财政安排专款50万元,给23个乡镇纪委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各1台。各乡镇将纪委办案办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力予以保障。建立完善了《邵阳县乡镇纪委工作制度》、《邵阳县乡镇纪委办公经费保障制度》、《乡镇纪委向县纪委述职述廉制度》等规章制度,让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遵。以推进基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为重点,创造性地在村级党组织设立了“村监委”,制定出台了《邵阳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真正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建立乡镇纪委委员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委员例会,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相互交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经验,共同研究制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有效措施,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权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后,乡镇纪委结合具体工作充分发挥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1年,乡镇纪委自查案件翻番,村民越级上访次数明显减少,许多问题在农村基层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全县所有乡镇、村换届选举未出现一例违纪违规现象。(邵阳县纪委办公室 唐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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