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三调联动”维护群众利益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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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驱车赶往水口镇何湾村何大爷家中,对一起年前经“三调联动”审结的案件进行回访。何大爷一家对法官来访显得异常高兴,脸上洋溢着欢快和感激。去年12月,法官、司法所干部、村干部一同将35万元补偿款送到了老人家中。原来,老人儿子在采石场打工时因雷管爆炸不幸身亡,自向法院起诉不到二个月时间,法官们即引导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这起历时一年之久的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这是该县人民法院“三调联动”化解纠纷的又一成功范例,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三调联动”,顾名思义就是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多管齐下、优势互补全方位化解社会矛盾。该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成立了联动调解委员会,依托“三调联动”平台,以基层法庭为中心,与4个社区、23个乡镇场及司法所、派出所建立了定期联络机制。对群众诉前需要调处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诉讼纠纷等案件,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经“三调联动”审结的案件均在约定期限内自动履行调解确定义务,最长的7天,最短的仅1天,将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四年来,该县人民法院通过启动“三调联动”机制调解矛盾纠纷518件,调解成功率达98%,立案数量同比下降2.7%,实现法院诉讼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良性互动。大量纠纷通过“三调联动”方式予以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永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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