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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 “三措并举”,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2-06 09: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去年以来,湘潭市严格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乡镇纪委换届契机,着力推行“配优队伍、强化保障、创新机制”三项措施,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一是配优提质,让乡镇纪检干部“能做事”。积极选优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加大纪检干部交流培训力度,该市59个乡镇换届后,新任了38个乡镇纪委书记,有41个乡镇配备了纪委副书记,每个乡镇有纪委委员3-5人。纪委书记都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平均年龄36.56岁,其中35岁以下的纪委书记有34人,占57.6%。女性纪委书记的有16人,占27%,一批懂经济、法律的干部进入乡镇纪检队伍,知识结构更加合理。湘乡市18个乡镇均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并明确了由副科级干部担任,设立了监察室,监察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市、县两级纪委切实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管理,将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2011年共选送15名乡镇纪委书记到省纪委参加业务培训,7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市纪委机关跟班学习、挂职锻炼,提升了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能力。

    二是强化保障,让乡镇纪检干部“敢做事”。注重从政治上、经济待遇上、工作环境上保障乡镇纪委开展工作的需要。目前,全市59个乡镇已全部按照“六有”标准完善了乡镇纪委办公办案条件,使之达到“有办公用房、有办公桌椅、有办公电脑、有档案资料柜、有程控电话、有办公办案经费”等“六有”标准。湘潭县每个乡镇每年保证乡纪委6-10万元工作经费预算,2011年县纪委还拨付专项经费30万元,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乡镇纪委进行奖励,支持新一届乡镇纪委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同时,乡镇纪检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得到提拔重用,优先解决正科级职级待遇;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落实了每月220元的办案补助,工作中,遇到阻力或困难时,市、县两级纪委全力支持,重点支持解决,使乡镇纪检干部没有后顾之忧。

    三是创新机制,让乡镇纪检干部“做成事”。加大对乡镇纪检工作机制创新,制定了市、县纪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雨湖区实施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组联片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分组联系一个工作片,由委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由区纪委委员、所联系单位纪检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协调配合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处理所联系片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网格化系统模式,有效解决了乡镇纪检组织人员少、力量薄弱、任务不均等问题。韶山市通过开展“一诺二审三评”备案审理制度(纪委班子承诺、党员群众审议、党委审定、日常测评、会议议评、年度考评),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班子成员的监督,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推进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湘潭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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