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三年查处“小金库”金额近八千万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2-06 16:3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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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底,长沙市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三年共查处“小金库”118个,涉及资金近8000万元。
2009年以来,长沙市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部门和单位为治理重点,并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该市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督查组,有选择地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市)和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选择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三年来,共有1283家事业单位、555家社会团体、185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自查和全面复查,自查自纠和全面复查面达100%,整改和纠正“小金库”60多个。
该市先后从市纪委、审计、财政、民政、国资委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分成89个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三年来,共重点检查840家行政事业单位、136家社会团体、8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现“小金库”118个,查处“小金库”涉及金额8000万元。检查中实行“三送达”、“三公示”、“五统一”,即:各检查组在进点检查前三天,主动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关于举报“小金库”的公告》、《市直单位自查自纠责任承诺书》;各被检查单位在检查组进点前,在醒目地方公示《关于举报“小金库”的公告》、检查组组长的联系方式、本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承诺书;把握检查尺度和要求,即统一程序和步骤、统一方法、统一内容、统一认定标准和统一收回填报资料。
此外,该市在报纸和电视台开辟治理“小金库”专栏,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发动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接受群众举报54件,均进行调查、清理、核实。同时,该市把专项治理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管、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和管理,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制度,推行公务消费综合改革。通过制度建设强化财政监督,增强支出透明度,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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