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坚持“四注重四强化”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2-07 15: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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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新田县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投资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始终坚持“四注重四强化”,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廉政承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我县始终按照“一要干事,二要干净”的要求,以《廉政准则》为准绳,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政承诺活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一是全面推行公开承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承诺兑现年”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公开廉政承诺,全县146个单位参加承诺活动,60个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还要面对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作出廉政承诺,承诺内容在各单位公开栏内公开,接受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廉情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聘请了20多名秘密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并通过自查自纠、领导和群众点评以及民意测评等方式,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践行廉政承诺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整改。二是深入开展廉政座谈。县纪委班子成员或派出纪工委书记每月坚持到县直单位“送廉上门”,组织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廉政座谈,做到警钟长鸣。2011年,全县有62个单位开展了廉政座谈,收到了较好效果,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明显提高。三是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年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举行不同层次的廉政报告会,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比如,2011年我县组织了县教育局、毛里乡等10个单位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委员述职述廉,特邀部分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由工作组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点评,现场指出述职述廉对象或其班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对象当场就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表态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二、注重权力公开,强化权力规范运行
我县坚持把权力公开作为源头防腐的重要抓手,推行“阳光政务”,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强化了权力监督,防止了权力的暗箱操作。一是创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方式方法。以“法治湖南”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县委的思想让群众知晓,县委的决策让群众参与,县委的工作让群众监督,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正确引导群众参与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2011年,我县先后邀请了30多名群众参加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对农村耕地保护、住房建设规划、城乡环境整治、《廉政准则》的实施等重点工作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委周强书记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和推介,称“新田县是全国最早‘吃螃蟹’者之一”。二是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县23个党委、21个党总支全部推行了党务公开,693个党支部有661个推行党务公开,覆盖率达95%以上。投入1000余万元,建立了高标准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全县有26个单位15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所有乡镇都成立了政务服务机构,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监察系统开通运行,提高了部门办事效率,也方便了群众查阅政策信息、了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直执法部门均将按规范的工作流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三是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公开。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梳理政务服务项目,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共取消行政许可项目57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0项、年检年审项目41项,防止职权滥用。规范项目招投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县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不论资金大小,一律先报预算到县财政进行投资评审,凭评审报告到县发改委核准招标方式,再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案,基本实行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的网上报名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监督,杜绝了资质挂靠和转包、分包现象发生。2011年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的签订监督核准80余次,累计工程造价为13110.59万元,均没有出现招投标违纪违规行为。
三、注重方法创新,强化作风建设实效
我县坚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每年突出一个活动主题,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一是拓宽评议监督范围。近年来,每年不定期组织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对县直单位、乡镇进行行风评议和不满意民主测评,对不满意票最多的单位党政一把手予以当场免职,排第二、第三位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提高了工作执行效果,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同时,积极创新评议模式,认真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改变过去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方式,决定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组织基层站所集中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对其主管部门年终考核内容。2011年,11个乡镇组织对公安、卫生等11个行业系统的72个基层站所开展了民主评议,涉及一线工作人员1000余人,提出意见和建议230余条,解决各类问题350余个。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转变了行业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2011年全省综治民调工作排位中,我县由上半年的98位上升到下半年的15位。二是创建“受理监督卡”制度。在全县副科以上单位推行“受理监督卡”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办证窗口责任人在受理行政许可项目或服务项目时,要如实填写“受理监督卡”,受理监督卡上要明确办理的时间和要求,并当场发给申请人,接受申请人的监督。申请人可凭“受理监督卡”到县纪委、监察局或县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受理监督卡”的推行,创新了群众监督的方式,有效遏制了审批环节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促进了机关效能全面提速,群众投诉率大幅度减少。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在全县机关单位实行“亮身份、明去向、受监督”工作制度,聘请了20名秘密监督员,对会纪会风、上班工作纪律、工作日中餐饮酒、乡镇干部夜间值班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35次,通报违纪单位47个,工作人员10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33名),责成12个单位进行整改,推动了干部作风的大转变。
四、注重案件查办,强化贪腐行为惩处
我县始终保持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增强反腐的震慑力。一是整合办案力量。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经常研究部署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查办大要案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合力。在全市率先改革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成立四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正科级),并投入250多万元加强了硬件建设。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不仅强化了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而且整合了办案资源,提高了查办案件的能力。二是改善办案环境。投入30多万元建立了高标准的“两规”固定办案场所,为办案人员配备了先进办案设备,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同时,积极为查办案件创造最优环境,县委对查办大要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无论案件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支持纪检部门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保证案件全面突破。三是注重查办大案要案。2011年,全县共立案47件,处分党员干部42人,给予党纪处分24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4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7人,移送司法处理4人,挽回经济损失525万元。县林业局原副局长兼肥源国有林场场长宋某收受贿赂案、县农机局违规套取农机补贴案等一批大要案件的查处,有效地惩治了腐败行为,在全县产生了较强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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