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长沙市望城区创新实施经济活动合同双签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2-08 10:09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加快党风廉政建设,预防经济活动中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望城区要求行政企事业单位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实施合同双签制,在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

    各单位在各项经济活动签订经济合同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协议书》。该《廉政协议书》对甲乙双方在经济交往中的廉政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甲方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索要乙方的钱、物、有价证券及提供劳务,不得参与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活动;甲方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向施工单位转包、分包工程,不得进行工程建设原材料中介或买卖活动并从中谋利;乙方给予的下浮、折扣应在采购成本中充抵,不得纳入个人腰包。该协议书同时规定,乙方遇到甲方相关人员索要非法利益要求时,负有及时举报的责任。 (长沙市望城区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