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实行“1+6”问责行政效能

1月8日,城步县政府出台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行政首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政务监督等6个配套文件。这一政府行政执行责任体系的形成,意味着除了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和纪律监督,城步县将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严格全面的效能监督。“1+6”行政问责体系是将行政责任法规化、制度化,是给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定规矩”。
一个月来,“1+6”让城步的许多政府官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感到了“行政责任”和“政务监督”的压力。目前,城步已全面推行公务员职位说明书、行政责任“白皮书”等制度,使行政执行的责任主体明确化、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通过部门行政绩效评估、公务员分类分级考核、舆论监督调查处理、行政监督部门联席会议等,实现行政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财政资金支出到哪里、审计就到哪里,公共服务提供到哪里、绩效评估就到哪里。
在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同时,城步通过责任倒查制度、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度、重大责任检讨制度、行政过错训诫和警醒教育制度等,加大行政执行责任的追究力度。根据“1+6”的规定,34种情形将对行政“一把手”问责,108项行政行为要承担行政过错责任,53种行政许可的违规行为将被处罚。
“1+6”的实施,使得政府的责任更加健全明晰、政府的行为更加透明规范、政府的运作更加协调高效,企业和群众因此得到实惠。城步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记录的数据显示,“1+6”实施仅1个月,该县行政许可事项的按时办结率就从70%提高到100%。(城步县纪委彭树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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