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纪委突出“三个要求”贯彻落实《案管规则》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初,中央纪委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中纪发[2012]2号)(以下简称《案管规则》)以来,郴州市临武县纪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县纪检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贯彻“三个要求”,在执行和落实《案管规则》上狠下功夫,提高《案管规则》的执行力,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把《案管规则》的执行摆上突出位置。《案管规则》是中央纪委在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加强纪检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做好《案管规则》贯彻落实工作,对于规范案件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保障依纪依法办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健康开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此,要建立健全保障《案管规则》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案管规则》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规范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量化分解案件管理部门工作,对照职责要求制定工作流程,规范程序、细化责任、明确权限、强化执行,确保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所依据、有所遵循,为《案管规则》的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是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办案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带头模范执行《案管规则》。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办案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案管规则》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带头遵守《案管规则》,全面履行案管五项工作职能,按照“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做到在行动上先于他人,在标准上高于他人,在要求上严于他人,做严格执行《案管规则》的表率。同时结合当前案件检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提出积极措施,通过解读辅导、学习交流、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领会和全面掌握每一条文的具体规定,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意识和能力,为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要求以《案管规则》为依据,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改进方法,全面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以《案管规则》为依据,对涉及案件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重点围绕建立健全“五个机制”,即规范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机制;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办案机制,确保实现上级纪委提出的“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的“双零”目标;建立对领导干部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机制;健全统计分析机制。对照条文、查找不足,把《案管规则》的内容转化为推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改进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郴州市临武县纪委办公室 欧阳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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