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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开言路 诚纳谏言——驻省环保厅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侧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2-28 11: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厅党组工作计划,驻厅纪检组长徐兴龙同志带领监察室一行四人,于近日对湘潭、娄底、长沙等市环保局近年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着重就当前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等,认真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为即将召开的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供一手资料。

    湘潭市环保局因纪检组长新老交替,调研组将湘潭作为此次调研的第一站,充分体现了省厅对下级环保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市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市局陈铁军局长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鼓与呼的关系,即通过树立正面典型,鼓励大家积极向上,呼吁大家同心弘德;二是内与外的关系,随着环保职能范围的扩大,既要抓好内部队伍建设的问题,也要处理好环保部门的各种“外交关系”;三是虚与实的关系,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环保业务工作充分结合起来,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娄底市作为省内煤矿开采重地,环境保护一直都面临着巨大压力,环境信访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市局纪检组长付宾初同志详细描述了娄底市环境保护 “三多一小”的现状,即企业多、污染欠账多、环境信访多、有效的防控措施少。他认为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环境执法不到位、排污收费不规范、环境事故导致的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政务公开有待加强等问题,同时,他就如何解决环保工作中的贪腐问题,提出了加强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三不”体制建设建议。座谈会上,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相继发表意见,大家认为加强当前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化解群众误解;二是要加强环保系统内部督察督办,用好国家环保部和监察部联合下发《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这一“尚方宝剑”,提升约束力;三是要借助纪检监察的力量促进各项环保业务工作,协调环保跟各外部职能部门的关系,提升环保执法地位;四是要强化事前、事中监督,而不仅仅是事后查办、处置,及时提醒、关心爱护同志等。

    为更加广泛地听取基层一线群众最真实的意见,调研组还深入长沙县环保局,组织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座谈会,大家就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是是否设立环境保护税,以代替排污费的收取,强化“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承担模式;二是如何规范对环保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环保中介机构名簿和不良记录数据库,构筑统一的竞争平台;三是如何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学习和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此次调研兼顾市州、县区两级环保部门,从湘潭市环保局提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各项环保业务工作的互动互促,到娄底市环保局提出加强“三不”体制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再到长沙县环保局提出设立环境保护税和统一管理环评中介机构等等,各地的同志们发言踊跃,既畅所欲言的提出问题,又积极结合自身工作体会献言献策。每到一处,徐组长都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并不时地询问细节,进行互动沟通。

    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徐兴龙同志对抓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以下六点要求: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实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树立正反两面的典型,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但要注意宣传教育的形式以及效果;三是要结合省厅出台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狠抓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和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行风评议、争先创优等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找准问题,并下大力气进行督促整改;五是要结合环保业务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运用挂牌督办、约谈等手段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提升纪检监察工作针对性,实现两者的互动互促;六是要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轮岗交流、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有其普适性,也有其特殊性,我们应当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秉承“团结、务实、和谐、共事”的理念,在深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为推进全省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驻省环保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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