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检察院四举措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2011年以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为加强监督、制约内部权力运行,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载体,从组织领导、风险排查、防控机制、防范重点等方面入手,全面整合防控机制建设和其他工作关系,有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2011年,该院获“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该院被确定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工作基层试点院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先后召开党组会议、院务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协调抓、具体部门具体抓的多方联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该院制定《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做明确规定,确定“全面覆盖、有序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工作思路。三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求,重点明晰“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新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
二、认真梳理权力,深入排查风险
一是制作工作流程图。该院根据各内机构岗位职责,对执法办案、人事、财务等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确认,对权力运行轨迹、涉及责任主体依照权力运行程序绘制15个部门工作流程图。二是认真查找风险。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结合各部门岗位设置、岗位职权以及办案流程,从领导班子、中层骨干和一般干警“三个层次”着手,重点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四个方面存在风险点,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部门领导、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其他行政事务人员的82项风险点,并填写和完善相应廉政情况登记表。三是进行风险评估。该院建立双层风险等级管理体系,对查找出风险点,从风险发生机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划分为三级。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对查找出所有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进行排序,建立《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绘制《廉政风险分布示意图》,及时化解风险,确保廉政廉洁。
三、强化防控措施,建立防范机制
一是制作防控图。该院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评估风险等级,对照岗位要求、规章制度以及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强化与风险点逐一对应防范控制措施,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并制作《廉政风险防控图》,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二是建立三项防范机制。该院为确保廉政防控取得实效,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预警和问责三项机制。第一,与每名干警签订《个人承诺》,进一步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通过召开廉政风险承诺会,由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和个人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落实防控措施等情况作出承诺,接受评议监督。第二,通过设立“岗位廉政风险”举报箱、监督电话、网络舆情监管等途径,及时发现廉政风险,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诫勉谈话,避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第三,对不认真实施岗位廉政风险管理引发不良影响和后果,严格按照《检察官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行问责。三是进行考核修正。对廉政风险管理的实施过程中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修正风险内容,建立动态、开放、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管理模式。
四、做好统筹结合,突出防范重点
该院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时,认真统筹好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党务公开工作的关系;与已有综合考核、规范化管理、检务督察、干警内部执法监督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机制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使干警常怀律己之心,不“出轨”,不越轨。一是确定重点对象。该院针对班子成员、主要业务部门权力偏大情况,从岗位职责、廉政职责、风险类别等方面明确规定,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做严格规定,强化监督领导班子。二是突出重点环节。该院结合部门职能和业务工作,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类别,以侦查、批捕、公诉和人事、财物、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权力制约为重点环节,对其风险点等级、评估分析及防控措施进行分解和细化,确保重点环节不出任何问题。(赫山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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