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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四项举措”强化乡镇纪委职能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3-02 15: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东安县纪委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机关、攻坚型团队、廉洁自律旗手”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狠抓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了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

    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该县积极探索乡镇纪委由县纪委直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试行乡镇纪委的人、财、物由县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管理改变为由县纪委直接管理,加强了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力度。

    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优化了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乡镇纪委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注重选拔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且有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注重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了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做什么”的问题。根据乡镇实际,制定出台了《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乡镇纪委自身也建立了一套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案件查办、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县纪委为主,增强了乡镇纪委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减轻了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同时将考核的结果与纪检干部个人成长进步和福利待遇等挂钩,调动了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东安县纪委  蒋东新 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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