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监察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湖南省监察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第十届省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迎接、服务、保障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总结五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不断提高学会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各级学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届省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工作。
(一)开展反腐倡廉理论重点课题研究
2012年各级学会组织要围绕以下三个重点课题开展理论研究:
1、认真研究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行政监察工作的主要成效、特点和成功经验。
2、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应采取的重大举措。
3、认真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各单位会员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实践,认真组织好今年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的落实工作。
(二)组织召开2012年度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
省监察学会以本年度三个重点课题为主,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并于6月份组织召开2012年度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各市州监察学会和省直会员单位请于5月底前将研究成果报省监察学会秘书处(限4篇以内)。
(三)创新学术研究交流机制,提高理论研究水平
各会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学会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研究交流活动,不断创新学术交流活动方式方法,注意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学术合作交流,提高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各单位会员要充分发挥学会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十八精神,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研究和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理论和对策研究,推动十八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五)办好学会理论刊物
继续会同调研法规室办好会刊《党风廉政》。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向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报送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新观点、新动态、新成果,不断提高学会的影响力。各单位会员要及时向省监察学会秘书处报送活动信息及理论研究成果。
二、加强学会自身建设
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社团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坚持规范管理和繁荣学术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提高学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召开省监察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暨理论研讨会
6月份,召开省监察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交流2012年重点课题研究成果。
(二)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组织2-3批市州学会管理人员开展学会工作调研,交流学会工作经验。
(三)加强对单位会员的监督和管理
各市州监察学会要在省监察学会和市州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双重管理体制,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不断规范学会秘书处财务、档案、年检等管理工作;坚持学会非营利性质,严禁搞营利性活动;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省监察学会报告有关事项。
(四)进一步加强学会秘书处的工作
省监察学会秘书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及《湖南省监察学会章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
湖南省监察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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