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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积极探索“四员”审理新模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邵阳县纪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与人为善、情义审理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努力做好“四员”,促进该县案审质效全面提高,确保案件审理工作健康良性运行。

    1.巧念秘诀,当好“质检员”。为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该县纪委严把案件审核关,当好“质检员”。在案件审理的实践中总结出“一对九查”工作方法,“一对”即用事实结论、调查报告与证据相对照,看错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九查”即查身份、查行为、查过程、查情节、查责任、查逻辑、查数额、查遗漏、查结果。并严格遵守审核程序,对违反程序的案件解决不予受理,确保每起案件审理准确。两年来,自办案件118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申诉。

    2.剖析案件,当好“点评员”。为提高乡案县审的审理质量,在审理乡镇(场)和部门上报案件时,严格把握政策,突出现场指导,当好“点评员”。针对基层办案“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证据,重处罚轻教育,重对人的处理轻对物的处理”的现象,要求基层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以证据为本,与人为善”的理念。在具体案审时科学点评,指导乡镇纪委依法规范办案。今年以来,在审核上报案件时,共点评问题12处。

    3.建言献策,当好“参议员”。为当好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案件的“参谋”,该县审理人员认真阅透案卷,核准事实,理性思考,科学审理,将案情说清讲透,真正做到审核全面、处分有据、建议准确,为县纪委常委会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参考依据。

    4.治病救人,当好“宣教员”。该县把案件审理与教育违纪党员干部相结合,当好党风廉政的“宣教员”。在与被调查人进行审理谈话时,既仔细核对错误事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对被调查人进行思想教育,促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通过回访进行跟踪教育,鼓励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重新做人。同时,还注重解剖案件,以案寓教,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近两年来,该县共进行谈话教育50人次,回访教育20人次,下发通报开展警示教育10余期,所办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邵阳县纪委办公室  唐立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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