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以民意调查“四定”模式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一是定测评机构。为克服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民主测评环节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测评影响结果客观公正的弊端,该县将民意调查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的方式,委托县统计局民调中心进行测评,增加“民众意见”在考核中的作用。
二是定民调预告。开展民意调查前,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党务公开网、《今日华容》报等县内主要媒体上公示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并对开展民主测评进行预告,便于干部群众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定民调方式。开展问卷调查。由县统计局民调中心随机抽取300名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普通群众的测评人员,寄送统一格式的调查问卷(即“民主评议表”),测评人员只需在评议选项中打钩,无需署名,然后装入回邮信封寄出即可。开展电话征询。县统计局民调中心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随机抽取各单位群众进行访问征询。开展走访座谈。按照每个被考核单位随机走访5名群众和召开一次座谈会的要求,在不通知被考核单位的前提下,县统计局民调中心工作人员走街穿巷,下村入户深入基层展开调查和评议,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底层声音”。
四是定民调结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测评数据以文件的形式反馈给各单位,并适时在党政负责人相关会议上公布分析。对测评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令其作出说明并限期整改,测评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取消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并对其党政一把手实施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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