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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重于山 落实贵如金——湘潭市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湘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2011年底,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带队,市纪委、监察局组织14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市5个县市区、3个园区及市直机关、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等109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市长胡伟林分别亲自带队到湘潭县、湘乡市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工作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听取纪检监察特色工作汇报等形式,结合日常考核掌握的情况,评出了22个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这些先进单位在湘潭市纪委全会上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与此同时,1个县市区、2个市直单位因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被市纪委查处,依照规定被一票否决,取消了2011年度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11个单位因责任制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强化领导、突出重点,自觉承担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党委,关键在落实。今年市纪委全会安排各县市区、园区等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市委书记递交《责任书》,这一形式庄重而又神圣,这不仅是湘潭市委就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向广大干部群众作出的一种庄严承诺,也是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一个重要举措。湘潭市委、市纪委将在日常检查和年底集中检查考核过程中,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一并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书》规定了201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履行八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三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形成较为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五是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六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七是大力开展以“爱党·爱国·爱民·爱家”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八是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

    《责任书》规定,凡因党委(党组)书记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而没有实现年度责任目标的;疏于监管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它严重问题的;在换届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控廉政风险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支持、纵容、授意下属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搞不正之风的,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适应形势、改革创新,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思路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湘潭市在综合运用教育、惩治、监督、制度等手段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思路新途径。

    ——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述德评议活动。2011年11月,中共湘潭市委制定了《湘潭市县处级党政正职述廉述德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市纪委组织4个述廉述德评议工作小组深入评议对象所在的单位、社区、楼栋和家庭,进行民主测评、调查谈话,全面掌握评议对象党风廉政建设和道德品行表现的情况。12月27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市直单位的县处级党政正职在市纪委全会上作述廉述德报告并接受市纪委委员的评议。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处级党政正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了被评议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贯彻落实。今年湘潭市纪委将继续深入推进县处级党政正职述廉述德评议活动,并将这一活动在各县市区科级党政正职中全面铺开。

    ——建立县处级党政正职联合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组织、统战部门牵头,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参加,建立联合监督委员会,主要就县处级党政正职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成立联合监督委员会,构建立体监督网络,提升监督权威,是湘潭市继2008年开展县处级党政“一把手”勤廉访谈节目、2011年开展县处级党政正职述廉述德评议活动以来,又一个加强和改进县处级党政正职监督工作的创新之举。这将对县处级党政正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起到重要的督促检查作用。

    ——构建“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格局。2010年以来,湘潭市着力推动构建“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格局,先后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交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实践证明,这一模式充分发挥了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2012年湘潭市纪委全会明确提出,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强烈、最为关切的现实利益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思路,扎实推进农村、企业、学校、社区、医院、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湘潭市纪委的统筹协调下,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及职责任务已初步确定,湘潭市党风廉政建设“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格局正在进一步形成。(湘潭市纪委党风室 崔旺 刘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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