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省住建厅: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切实从源头有效预防腐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3-08 09: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贴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对已发布实施和新起草的190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评估,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把制度廉洁性评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为组长,监察室、法规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廉洁性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目标是争取通过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符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特点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突出评估重点,把握评估关键

    一是明确评估内容。按照评估工作要求,将2001年12月31日以来由厅起草或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纳入评估范围;把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性和科学性作为评估关键点。即:将是否符合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是否存在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张权力,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情况;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其他利益群体之间发生冲突情况;是否存在权力配置、职权划分、程序设计不科学,监督制约措施效果不佳,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作为评估具体内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四项评估内容细化为九项,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细化表》,使每项评估内容更加详细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突出“三个围绕”。在评估重点上突出“三个围绕”。即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城乡规划、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招投标监管等方面制度的廉洁性评估,切实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围绕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重点加强对涉及或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住房公积金管理、垃圾污水设施运营、城市房屋拆迁等相关制度开展廉洁性评估,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措施的廉洁性评估,督促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融入制度建设中。

    三是严格把好“三关”。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单位)对自己起草制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我评估,主动查找和纠正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问题,并提交该制度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材料和论证材料等,切实把好“自查关”。厅法规处、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从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使权力设置有依据、运行有规范、监督有措施,切实把好“审查关”。监察室认真履行职责,着力从“廉洁性”角度查找和纠正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导致利益冲突的因素,切实把好“廉洁关”。

    三、全面清理制度,认真组织评估

    一是全面清理。2011年初,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已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一件一件清理、一项一项审查。做到了制度底数清、评估对象清、评估事项清。对不合时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以及有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制度,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的建议,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制度不得再发布实施。共清理评估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8件,废止18件、失效11件,重新公布54件,修改2件,继续有效83件。去年10月,根据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法制办要求,对已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废止《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等5个文件。

    二是严格评估。按廉洁性评估要求,规定文件草案在提交省政府法制办办理 “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前,必须先进行廉洁性评估,并报省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备案。评估中坚持对涉及利益冲突的条款该删除的删除,该修改的修改,有关权力该下放的下放。起草部门对评估小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必须认真研究并及时采纳,不能采纳的,书面说明理由。截至2012年2月底,厅制度廉洁性评估小组共对新制定的2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18条,其中涉及防止利益冲突的问题3条,各处室对意见的采纳率达到100%。

     四、注重协调考核,确保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对每项新起草制度,坚持该论证的论证、该听证的听证、该听取意见的及时听取意见。对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或召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协调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针对难以把握的问题及时提交省制度廉洁性评估协调小组审查,确保评估结论准确无误,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是注重规范权力。坚持以制度廉洁性评估为载体,建立规范权力运行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用制度来科学合理界定权力,对涉及审批管理的职权,从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进行分解制约。坚持以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从制度设计初始就排除廉政风险。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厅监察室加强对各处室各单位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情况适时监督检查,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不重视、不认真开展廉洁性评估,或对评估提出的合理意见不改正的,将影响到年终的考核和评先评优,同时,对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经过一年的探索和努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廉洁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不论是制定制度还是执行制度,首先想到廉洁问题,源头防腐作用不断显现。二是促进了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在制度制定时统筹考虑其合法性、廉洁性和科学性,以及各方利益的影响,同时也规范了制度出台的环节流程,促进了制度制定的严谨规范。三是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在评估过程中,法规处、办公室、监察室,以及相关处室层层把关,有效避免了“不规范、不相符、不适应、不配套”的制度,遏制了制度中的漏洞,规范了权力运行,从源头上维护好、保护好、实现好了群众利益。

    虽然在制度廉洁性评估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但也清醒的认识到,廉洁性评估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及面广,管理行业多,专业领域宽、政策性要求高,要搞好廉洁性评估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如部分干部思想不够重视,制度本身规范性要求不够明确具体,评估难度较大;评估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等。今后,我们将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认真总结特点和规律,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腐败,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