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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推行案件审理“三审制”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2-03-08 15:56 来源:未知

该县在审理违纪案件工作中,推行案件审理助辩制、违纪人员自我量纪制和征求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三审制”,通过为违纪党员指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党员为其申辩、由违纪人员根据自己所犯错误自我认定应受何种党纪政纪处分和充分征求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处理意见,在加强对违纪人员自我教育的同时,也让党员干部近距离了解案件事实,并对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增强法纪意识,时刻敲响警钟,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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