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里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农村工作主题主线,各地普遍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着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载体平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2012年,我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要求是,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届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主线,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检查落实,加强乡镇、村纪检组织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以学习贯彻《规定》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抓好培训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规定》的内容、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专题讲座、交流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今年内将适用《规定》的农村基层干部轮训一次。培训以县乡两级为主组织进行,也可以市(州)为单位集中培训,省里举行的农村干部培训班要充实相应内容。
2、抓好贯彻落实。实行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积极推进“廉政食堂”建设。省里拟于3月份下发贯彻落实《规定》的意见。
3、抓好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对本地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以贯彻落实《规定》为专题的民主生活会,结合自身查找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省、市(州)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确保《规定》贯彻落实到位。省里将适时组织学习贯彻《规定》情况的经验交流会。
二、以建立农村资产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重点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和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组织清产核资,摸清“三资”底数,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台帐和资源登记簿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方式和程序,定期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省里拟出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办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引入市场机制,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按照有固定交易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有健全管理制度、有规范操作程序的要求,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各市(州)、县(市、区)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可以一个乡镇建立一个平台,也可以几个乡镇联合建立一个平台,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力争两年内全省建成200个左右的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巩固试点成果,扩大试点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3、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在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委托代理服务范围,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代理行为,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
4、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争取年内出台《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将农村集体经济纳入依法审计的轨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对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
三、以推广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逐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强指导、因地制宜,在有效整合现有村务公开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已经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要进一步规范、完善,认真履行职责,建立有效机制。到2012年底,全省基本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2、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办法,鼓励制作村务“流程图”、实行规范化管理。
3、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认真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做好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要充实公开栏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加强对公开内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点题公开”、答疑纠错制度。
四、以创建“阳光三农”信息平台为重点,切实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水平
依托“湖南农村网”建立全省统一的“内容丰富、功能多样、覆盖全面、分级管理、运行通畅”的“阳光三农”综合信息平台。
1、科学设置栏目。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直通车。重点公开各种惠农补贴、强农项目资金。二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重点公开乡镇、村阶段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及所有应该公开的事项。三是农村致富信息桥。重点发布农产品价格、土地流转、农民工就业、农业技术等信息。四是监督咨询投诉站。重点受理群众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举报和监督。
2、创新运行方式。省里统一设计平台网络体系,统一栏目设置,统一目录格式。市(州)、县(市、区)、乡(镇)均设一个后台管理入口,各级相关部门登录后均可随时上传、更新信息内容。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分级负责管理本级平台运行维护。今年重点是搭建省、市州、县市区平台,并选择部分条件好的村进行“直通”试点。
3、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分工协作。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廉办)负责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经管局、减负办、新闻中心等部门积极配合。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各市(州)、县(市、区)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并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将平台建设纳入各级农村工作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省农廉办适时对市(州)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者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者予以通报批评。
五、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贯彻“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度,除节假日、救助救济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补贴项目一律纳入“一卡通”发放,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户。认真落实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备案制度,在资金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资金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并将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向同级纠风、审计部门备案,惠农补贴、补偿和补助资金同时报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备案。
2、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抓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工作,认真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3、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移民安置和扶贫开发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方面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的案件,干扰、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案件,违反党的纪律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的案件等。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定期分析和上报制度。加强农村信访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制度。
六、以健全机制、形成合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融入到平时工作中,融入到制度建设中。办公室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办法,及时总结、推介各地的作法、经验,切实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形成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良好机制。
2、配强工作力量。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保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的工作力量,在人员编制、干部职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按照中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着力配齐配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乡镇纪委书记为兼职的,要设专职纪委副书记,有条件的乡镇要配备专职纪检员。要加强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综合素质。要加强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落实乡镇纪委办案和正常工作经费,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待遇。
3、强化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与一般检查、全面自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整改,并根据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搞好年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的考核评选。
各市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制定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并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Page$]
附件:
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内 容 |
项 目 |
乡镇 |
村 |
合计 |
备注 |
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
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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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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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
廉政谈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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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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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 |
勤廉双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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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评议村干部 |
评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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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审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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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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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务监督机构 |
建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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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增建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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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便民服务机构 |
建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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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增建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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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
实行代理的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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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行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的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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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民主决策 |
实行的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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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增实行的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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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务公开 |
实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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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
查处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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