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严把“四关”加强农村财务审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苏仙区近年来严把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关,去年,该区共完成村级财务审计77个,查处村组干部4人,引咎辞职1人,处罚3人。查处违纪违规资金39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严把审计事项关。审计的对象是各乡镇行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的社会经济活动,内容包括:村干部任期和离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涉农收费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取得、管理、使用、发放以及项目完成情况等。
二是严把审计纪律关。各审计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农村财务审计程序来开展审计工作,送达“监督卡”,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现场结束后对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带队的审计组组长对本组审计人员廉政纪律全面负责。对有违反工作的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交由单位和纪检部门处理。
三是严把审计质量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形成的内容和数据以及有关问题,必须完成审计证据底稿,并让对方签证盖章。各审计小组要在各行政村已提供会计资料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内查、外调、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取得审计第一手资料,并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在一定范围内向有关群众公布。
四是严把结果运用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的收支、用工和非法所得的收入,在审计结论和决定中明确,分别按规定上缴国家,或退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将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如数退还给集体;涉及村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的,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苏仙区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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