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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蔡昌德
中央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江华县)紧密结合本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通过落实排查责任制、从严查办大案要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排查摸底,确保排查、整改不走过场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江华县成立了高规格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了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实施、检查、督促工作。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了工作职责,在全县形成了专项治理工作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员齐动的工作局面。研究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内容、步骤、责任单位、组织领导等方面,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对2008年以来全县各级各类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的工程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也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排查和抽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整改作好准备。排查是工程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查找问题是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江华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全县2008年以来的各类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涉及扩大内需的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类别、资金大小、批准立项日期、资金流向,进行认真清查登记,并编制了项目清单。全县2008年以来各类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项目子项目数共131个,其中100万元以上项目103个、100万元以下项目28个。两年多来,江华县对其中的35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督查和抽查,通过督查和抽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规调整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二是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挤占挪用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资金、未按要求设立专账、支出不符合财务规定等问题;三是建设程序不规范;四是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变更建设地点;五是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六是招投标不规范,存在违规邀请招投标、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三)深入调查研究,对抽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面对工程建设领域反复出现的一些问题,江华县组织专门工作组,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找出突出问题,分析原因,然后进行重点整改。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房地产开发建设中超容积率和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建筑等“三非”问题是最突出的问题。其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开发商唯利是图的原因,也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的原因;既有干部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的原因,也有对确需建房户用地审批渠道不畅和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其中非法谋利的原因。因此,江华县对症下药,重点对超容积率和土地“三非”问题进行整改。确立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一手抓超容积率案件的查处,一手抓职能部门履职的规范;一手抓“三非”行为的打击和查处,一手抓干部群众建房用地审批的规范。一是对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进行整改。对违规调整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县专治办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人,采取责令停工、补办相关手续、处以罚款和补缴土地价款等有效措施促其限时完成整改。对不进行整改的坚决予以查处,查处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擅自改变规划、擅自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的项目共13个。二是对“三非”行为进行整改。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三非”整治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对违法建筑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成群众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或恢复耕地;严厉打击倒买倒卖土地案件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对“三非”违法用地给予了行政处罚,依法进行罚款并追交税费;对非法建筑依法拆除;积极为干部群众依法解决建房用地问题,有效解决了干部群众建房用地难的问题。
二、从严查处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江华县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全过程,作为深化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和保障。
(一)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江华县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投诉受理情况工作台账,健全快速受理机制,不断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两年多来,共收到电话和信件举报或投诉50余次,为查办案件奠定了基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要有人员和经费保障。为此,江华县从县纪委监察局、住建局、国土局、房产局等部门抽调6名同志,具体从事专项整治工作。另外,为加强整治工作力量,还从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建规划国土联合执法大队,确保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县委、县政府决定,每年从专项治理收缴的款项中拨付30%给县专治办,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经费。2011年,县财政又从容积率清理收缴的罚没收入中拨付170万元购置挖掘机、平板拖车等装备,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经费和物质保障。
(二)加大查案力度,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是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一是严厉查处擅自调整容积率、在工程建设中受贿、弄虚作假等案件。查处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项目1个、擅自改变规划的项目1个,擅自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的项目11个,应缴土地价款、规费等约1100万元,已清缴土地价款等480多万元。典型案件如瑶都步行街商住楼项目擅自更改规划、变更用地性质、未取得规划行政许可和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在工程建设中受贿的如县水利局原局长蒙某某等人在草岭水库工程建设中受贿案。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的如金某某仿造《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假印章,骗取规划、房产部门的有效证件案等。二是严厉查处“三非”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倒卖土地案件。2009年以来,捣毁倒买倒卖土地团伙2个,逮捕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连续开展了26次县城规划区内“三非”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依法挖除违建房屋基脚400多处、拆除违建厂棚14座,拆除违法建筑250多座,面积25000多平方米。坚决进行行政处罚。对2413宗“三非”违法用地给予了行政处罚,收缴罚没款600余万元,追交税费180万元。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的“三非”行为和对“三非”问题处置不力的行为。立案13件,查结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涛圩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某某非法占地建房案等。同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和通报,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诫勉和震慑作用,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为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江华县在边排查边整改的同时,着力在构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加强招投标和房地产开发机构和制度建设,促进招投标和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针对江华县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成立相关机构,出台相关制度。为着力解决招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了“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加强政府对招投标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目前,专家库有评标专家20多人,基本实现覆盖全县的各个行业领域。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政策,制定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旨在加强江华县招投标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招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进一步做好本县招投标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招投标和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遏制“三非”制度建设,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进一步巩固“三非”整治行动的成果,杜绝土地违法行为反弹情况的发生,江华县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开展县城规划区内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县城规划区内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建筑的处理意见》,《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问题的处理意见》,《江华瑶族自治县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建筑案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关于党员、公职人员必须在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内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建筑工作中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机制,使行政监管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江华县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等2项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作者系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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