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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办案新招:用“群众的眼睛”让群众满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3月上旬开始,醴陵推行新政,在纪检监察对村一级的案件调查中,“大胆创新办案方式,对村级疑难经济事项请群众自己推选代表见证案件调查并给力监督,消除群众疑虑,赢得群众信任。”近日,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发文,强化这种用“群众的眼睛”让群众满意的办案做法。

    近年来,醴陵市纪检监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基层信访工作中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如村务公开、惠农政策落实等。为争取群众对案件调查工作的信任,市纪委在调查过程中,将案件办理分3步走:第一步“晾晒”案件疑点,即将案件以“解剖麻雀”的方法,把疑点一一列出来;第二步民选见证代表,即疑点明确后,由涉案村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推举3至5名村民代表担任案件调查工作见证人、监督人和情况说明人;第三步见证代表履职,即市纪委积极引导见证代表见证整个案件调查过程,村民代表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和建议,使问题处理更加慎重稳妥。2011年,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接到农村基层群众上访案件25起,比上年下降了10%,其中重大疑难群体性上访6件,比上年减少一半。

    今年,该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调研,将此举措列入创新工作,并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推广,鼓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醴陵纪委宣教室罗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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