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检察院围绕“四个重点”抓作风督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3-16 08: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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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双峰县检察院狠抓督查工作,在“实”“细”“准”字上做文章,力促干警作风的转变,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最近召开的县纪委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该院被评为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该院成立了由纪检组长牵头、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督查组,明确了督查工作范围,采取经常性督查和不定期的督查相结合,督查情况及时以督查通报形式在内网公布。同时,该院将督查与精细化管理考核有机结合,力求工作实效。
该院明确规定,作风督查工作范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干警上下班纪律和精细化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检查干警是否按时上下班,包括上班时间是否到食堂吃早餐和中晚餐提前到食堂就餐情况,是否每天的个人工作日志及时记载,主管领导和局科室队负责人是否及时审核干警的用户日志,工作内容是否及时量化统计;二是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督查组要到公共娱乐场所看干警是否有违反“六个严禁”的情况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干警的评价情况。三是车辆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干警是否违规使用机动车和违规驾车情况,看公车是否及时入库停放。四是机关卫生管理情况,检查干警是否节水节电和办公室是否整洁、干净、卫生。 (双峰县检察院监察室 刘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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