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纪委实行领导议访化解信访积案

针对部分业务内信访问题久查难决、案结不息访、重信重访的现象,永州市通过创新方法,大胆实践,探索推行领导议访制度,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实行领导议访,化解信访积案”活动。领导议访制度推行以来,共化解信访积案10余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取得较好成效。
坚持议访工作原则。议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纪依法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行为的原则;坚持一事一议,推进“事要解决”的原则;坚持扶贫济困,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
明确议访时间及步骤。议访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时间定为每季度首月的20日左右。议访工作分为五个步骤,即调查摸底、综合分析、组织议访、督促办理、责任追究。
明确议访工作要求。议访范围。领导议访制度适用于反映问题诉求过高、上访人不服处理的、需多个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的以及其他需要以议访形式处理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议访参加人员。议访由市(县)纪委监察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信访室具体协调,审理、案件检查等相关科室配合,信访人、被反映人、信访事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代表参加,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村组(社区)干部、群众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律师以及社会各界有威望的人员参与议访。议访内容。信访人就信访事项进行陈述并提供有关证据,信访承办人介绍信访事项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的依据、建议、结论,信访当事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参加议访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据政策和法律法规发表看法,提出处理意见;信访法律援助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市(县)纪委分管领导综合议访情况,作出处理意见。议访督办方式。对议访形成的意见采取现场办理和限期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落实,通过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及个别协调等形式进行督办,对信访人不服议访处理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建议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通过实行领导议访,为信访当事人提供一个全新的交流平台。在议访过程中,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以理服人,解难释疑,当场解决问题。同时使上访对象受到法纪教育,让其心服口服,达到息诉息访目的,并发挥案件的示范性作用,促进依法信访,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永州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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