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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贯彻二次全会精神重在落实

编辑:张敏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省纪委二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省公安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立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坚持民意导向不动摇,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为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一、以贯彻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铁腕治警。厅党委专题传达学习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召开全省公安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大政方针,坚决维护特殊时期的公安队伍绝对稳定、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年初,省厅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每名厅党委成员和厅属各单位,制定了2012年市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3月8日至15日,厅领导亲自带队,组成8个督导小组,对市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各项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情况开展集中督导。

  二、以除“五弊”正“五风”为抓手,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厅党委把2012年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全省公安机关为民服务公开承诺》。厅党委强调,厅机关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领头羊”,厅机关作风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风向标”,必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厅机关召开作风建设大会,推出改进机关作风20条措施,要求从上到下形成除“五弊”、正“五风”(会风、文风、考风、话风、事风)的良好风气。

  三、以惩防体系建设为根本,强化源头治腐力度。省厅拍摄制作了警示教育片《镜鉴》,组织开展首届全省公安廉政勤政民警和民警“廉内助”评选活动。召开厅机关省管干部述职述廉大会,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考廉、述廉、评廉工作。大力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把干部任免、工程招标、公务接待、评先评优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认真研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及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巡视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三重一大”项目监督制度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

  四、以查处违法违纪为重点,营造反腐高压态势。厅党委响亮提出:评价一个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主要看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大要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有案不查的一律按失职处理。对主观恶意大、性质恶劣特别是“大恶丑”案件,坚决予以严惩。

  五、以“五涉”专项整治为突破,铁腕整肃痼疾顽症。2月至5月,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五条禁令”专项行动,厅党委出台民警工作时间饮酒等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的“八条铁规。全省摸排重点帮扶民警268名,现场查纠违反“五条禁令”问题175个。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2次对省公安厅“五条禁令”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驻省公安厅监察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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