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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探索建立“阳光防腐”惩防体系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城步苗族自治县在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中探索建立“阳光防腐”,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营造“阳光”氛围

    将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上墙公开,提醒大家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充分发挥廉政模范的榜样作用,让党员干部了解学习典型先进人物的事迹。利用典型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警戒大家“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运用格言警句,营造一个易接受、能接受、愿接受的廉政教育氛围,让干部职工在内心深处筑起不愿、不敢、不能违纪违法的思想屏障。同时,以“十佳贤内助”活动为契机,在干部家庭中推动“廉内助”教育的开展,提高家属思想品位与修养,教育引导干部的家属行动起来拒绝腐败,使之在家庭里也兴起“以廉为荣”的风气。

    塑造“阳光”心态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之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二是注意小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纪检监察干部应当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克服人性的弱点,严治贪腐思想之“蚁穴”,筑固防腐之长城。三是修身立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确地对待名利、权力、欲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创新“阳光”机制

    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建立起“内外监督联动、上下监管互动、点面防范并动”的惩防体系,确保委局依法办事、廉洁执法。一是在基层设专岗纪检书记。在人员多、情况复杂的乡镇,选拔政治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专职纪检书记,专司纪检监察工作,接受乡镇书记和纪委监察局的双重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到乡镇乃至村一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二是强化渗透,融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将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向农村延伸,实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尤其要做到财务公开,小到卫生费,大到工程款,数额、内容、经手人都必须让全体村民知情。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村”的创建有机结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拓宽渠道,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深入企业调研、召开监督员座谈会、走访乡镇政府部门、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等多种渠道征求意见,搜集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违纪违法行为严肃予以查处和制止,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形象。(城步纪委 杨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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