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纪委创新机制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今年以来,新邵县纪委监察局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水平,有力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深入开展,为新邵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严肃办案纪律。新邵县纪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了案件查办八项制度,对案件检查程序、案件移送、办案安全、廉洁办案等予以了明确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他们秉公执纪、严格自律,明确规定对包庇袒护、说情打招呼和泄露案情者实行严厉查处,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提高基层办案能力。在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室的工作力量,抓好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的同时,多措并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各乡镇纪委和县直机关纪检组织办案过程中,选派办案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指导各乡镇纪委掌握查办案件的方法、步骤、程序,帮助分析案情、选准案件突破口。同时,切实排除了查处本地、本单位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创造了宽松的办案环境。在县纪委监察局办理大案要案时,抽调乡镇和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调查等工作,锻炼其协作办案能力。今年,已抽调9个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协助办案,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独立办案的能力。
拓宽案源渠道。新邵县委县政府下发了《新邵县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职责。县纪委进一步加强了与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部门及内部各室之间的联系,保证案件线索不流失,优势互补,形成办案合力。同时,围绕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过来信来访、网络舆情、电话举报、纠风、执法检查等多渠道,广泛收集信访、案件线索,并对一些案件线索认真进行初核,为案件查办打下基层。(新邵县纪委 李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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