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采取五项措施提高机关效能

全省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告一段落,4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立即召开作风建设推进会,总结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成效与经验,对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假、浮、庸、懒、散”的问题开展深入分析,决定将提高机关效能作为今年作风建设的核心任务,采取综合、刚性的措施,继续纵深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重点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强力推行效能建设9项制度。即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9项制度,切实强化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机关效能和工作效率。利用电子监察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文件批复延迟的提醒与制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去年作风整顿的基础上,对照推进会指出的“假、浮、庸、懒、散”问题7个表现,深入梳理、查找,确定今年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
三是实行开门抓作风,主动开展“万人评议交通作风”活动。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充分了解、收集老百姓对交通运输系统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行政执法、行业监管与指导、为民服务办实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找出破解方法,完善机制制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解决。
四是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讨论“陈京元案剖析材料”,认真吸取发生在身边案件的教训。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省纪委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和接受教育,筑牢防线。
五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追究“有错”及“无为”行为。对机关党员干部中发生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特别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典型事例,将严格落实问责制:视情节轻重和损害后果大小,依照《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级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等方式,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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