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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六不准”严防工程建设指挥部人员“涉腐”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郴州市桂东县严明工作制度和廉政纪律,对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职能任务、人员组成、行为准则作出一系列规定,防止工程建设指挥部人员在参与工程建设中违纪违规。据悉,自2010年以来,该县先后建设投资百万元以上工程项目16个,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12个,都严格按制度和纪律运转,没有发生工程建设指挥部人员“涉腐”问题。

    该县规定:建设项目是否成立指挥部,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凡属外商投资、市场运作、民间融资等非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职能主要是宣传法律政策、协调部门职能、服务征地拆迁群众,正副指挥长由县人大、县政协副职及县委县政府非实职县级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职能部门在职在编、作风优良的人员中抽调,临时性人员不得进入工程建设指挥部。该县出台了《桂东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六不准”》,即:不准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准设立资金帐户,不予安排工作经费,不准配备公务专车,不准以任何名义发放奖金、津贴,不准向施工单位索、拿、卡、要、拉赞助,违反者,严肃查处。

    该县还加强对工程建设指挥部人员的廉政教育,通过岗位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洁承诺书等形式,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桂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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