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现乡村全覆盖

今年来,湖南省凤凰县以贯彻落实中纪发[2011]26号、湘纪发[2011]37号、州纪发[2012]2号文件精神为契机,主动协调,积极争取,从组织覆盖、制度建设、工作运转等方面入手,破解了基层纪检工作“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精力难集中”的局面和“监督远、监督弱、监督难”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据了解,今年来,该县24个乡镇配齐了纪委书记、专职或兼职副书记、纪委委员,120个副科级以上县直单位配齐了纪检组长、20个重点单位配备了监察室主任、340个行政村9个居委会5个社区40所中小学配齐了纪检员,24个乡镇5个片区成立了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配齐配强站长、副站长、机构成员,全面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察组织网络构架全覆盖。同时,明确了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书记不直接分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工程招投标等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
在提升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工作上,该县通过会议、跟班、调训、电话、短信、网络等平台,扎实开展“以会代训、初任轮训、选派外训、跟班调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下乡传训、远教帮训、短信送训、网络促训”,大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在保障机制上,该县委、县政府积极支持,将乡镇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每月220元办案津贴、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级纪检员每年1200元补帖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在干部选拔交流任用上,该县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担任副科级职务满5年,解决正科级待遇;乡镇纪委书记任职满10年的,解决正科级待遇;对政治素质高、作风过得硬、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纪委书记,优先推荐交流到重要岗位上。自去年来,该县提拔吉信镇、廖家桥镇2名纪委书记担任镇长职务,提拔都里乡、禾库镇、米良乡、沱江镇4名纪委书记担任人大主席,提拔纪委机关3名干部出任三拱桥乡乡长、县妇联主席、县文化执法局局长。对2名表现优秀的年纪乡镇纪委书记选拔到纪委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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