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长沙县切实提升政府工作水平

2011年,湖南省长沙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
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立了以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为主,《今日星沙》、长沙县电视台为辅的多层次、立体式信息公开体系。2011年重点完善了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投资40余万元,为22个乡镇(街道)配备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查询机,突出公开民生信息。同时对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形成了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各单位网站为子站的网站群体系和“一站式”服务平台,并设置了信息公开、政务动态等十多项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等政府信息。《政府公报》、《今日星沙》面向全县发行,内容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动态、全县经济建设重大成就、民生政策、公众反馈等,均免费供社会公众查阅。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201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突出。在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基础上,重点公开四类信息:一是政府财政信息,特别是教育、卫生、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四方面财政预算相关信息。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共公开财政信息80余条,具体包括财政总体预算、部门预算、财政预算和审计报告等公开内容,比上年度增加70余条;二是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68项,分解各部门具体责任为171条;三是执法部门“权力清单”,即全县范围内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行使执法权的组织,向社会公布自身的执法权力清单及其法律依据。32个部门公开了裁量权基准,34个部门公开了执法依据;四是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决策信息。公开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信息20余条,具体包括重大项目以及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等内容。
严格信息公开督查。继续将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明确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和人员,建立联系人花名册,真正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2011年结合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督查,2次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政府信息维运保障工作进行网上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全县通报。(湖南省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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