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全面启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安化县在去年4个村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整合村民主理财小组、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纪检员等村级监督力量,全面启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近日,安化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胡跃龙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形势所需,近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涉农信访逐年上升,村级监督力量相对分散,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
一是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性质、职能、产生办法。村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专门机构,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产生并对其负责,接受乡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乡镇纪委领导为主,但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有监督决策执行情况、民主决策情况、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建设情况、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六项职责”。村监督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主任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备政治思想素质高,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等条件。村支两委主要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监督委员会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非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或德高望重的村民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从村民或村民代表,也可从原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党务公开监督员及群众认可度高的返乡干部、退休教师、离任村干部等中选举产生。
二是明确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时间要求及建设标准。按照部署,在今年8月底前,全县各行政村要100%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参照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结合今年社区换届一并进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求做到“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
三是明确了村监督委员会经费保障制度、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考评制度等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及保障措施。要求乡镇党委、纪委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支持村监督委员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经费保障。根据各村集体经济条件,应给予村监督委员会委员适当的误工补贴。(安化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杨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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