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出台任前廉政考试实施办法 不合格暂缓任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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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前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关口”,出台任前廉政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对拟提拔或转任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公示期内须进行廉政法规考试。任前考廉的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考试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任前廉政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两个月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这对于即将走上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来说,廉政考试是一剂“预防针”,对不了解廉政从政相关法纪条款者是“扫盲”。(长沙市开福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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