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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建立“三大机制”确保廉洁阳光征拆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2-04-18 15:19 来源:未知

今年,天元区在项目一线开展“党组织号召,我带头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倡议书,流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现场宣传,通过建立“三大机制”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实现廉洁阳光征拆。

一是建立动态考核机制。2012年,全区征地拆迁工作模式创新、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实行权责利统一。2月21日,工委委员会议、区委常委会议通过《天元区征地拆迁管理若干规定》、《天元区征地拆迁工作考核办法》、《天元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天元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征地拆迁部门工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分解2012年全区征地拆迁工作计划任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征地拆迁工作实行考核机制,成立区级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考核各基层单位拆迁项目是否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完成工作任务;考核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积极配合基层单位做好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对参与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及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廉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

二是建立区级领导协调联系征地拆迁工作机制。每个基层单位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联系征地拆迁工作,每个项目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指导、协调、调度。区征地管理办建立征地拆迁项目联系人制度,对每个征地拆迁项目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协调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做好职能部门协调,参与安置资格审定,掌握工作进度及征地拆迁情况。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征地拆迁所等职能部门按照以镇、街道分片原则,相对固定专人做好该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项目的房屋产权鉴定、计算补偿等政策执行工作。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大力度,做好司法强拆执行和征地拆迁秩序的维护工作,为依法拆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三是建立协调会审机制。对历史遗留问题及政策不能涵盖的特殊情况,由纪委监察、国土、规划、征地拆迁所、征地管理办、镇(街道)等部门明确专人成立政策协调小组,会议集体审核提出处理办法,报区征地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杜绝个人随意表态,突破政策,确保执行政策的高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今年,我区有新征和续征土地84宗,共计17503.3455亩,其中新征项目46宗,续征项目38宗;今年需交地14880.9455亩。通过采用新的工作模式,按照“执行政策统一、组织管理统一、操作模式统一、协调调度统一”的要求,目前部分项目征拆工作顺利推进。(株洲市天元区纪委 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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