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为做好2012年经济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推进“两个率先”、打造幸福湘潭上迈出新步伐,近日,该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谋划好、组织好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明确监督检查重点
按照中央、省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湘潭实际,今年将突出抓好七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等信息技术,灵活采取自查和督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明察和暗访等方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蹲点督办等方式,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批评和教育;对整改迟迟不能到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结合“十二五”规划纲要,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着力构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推动财政、水利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市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要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性质、骗租骗购和变相福利分房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审批项目建设用地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要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事件)、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和严重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湘潭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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